1977年7月,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:永远开除江青党籍,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。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审判:判处江青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 不过在1983年时,又因其死缓执行期间“表现良好”,依法减为无期徒刑。 第二年,江青获得保外就医资格,她在监狱外一直生活到1991年,最终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她的一生。 江青最后以自杀告终,这确实有点出人意料。 那么,究竟是什么原因,导致已经获得保外就医的江青要选择自杀呢? 关于这个问题,在当年的报道中并没有提到,反而在美国的《时代》周刊上却提到了。 值得玩味的是,《时代》周刊报道这一消息是在1991年6月1日,比新华社1991年6月4日的报道还要早几天。 不过,《时代》周刊并没有透露此消息的来源,倒是简单陈述了江青自杀的原因——“不愿忍受咽喉癌的痛苦折磨。” 但事实就是如此吗? 对此,日本的《文艺春秋》周刊发表了江青的所谓“绝命书”,但其并没有刊登出江青的手迹,所以真假很难判定。 江青的自杀,之所以让人感到意外,因为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促使她自杀。 毕竟当时罪已经定了,刑也已经判了,所以根本不存在“畏罪自杀”的情况。 更何况,当法庭宣判她“死刑”,她还没听清“缓期两年执行”时,她就大吵大闹起来,这足以表明她是怕死的。 那么既然如此,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要自杀呢? 很简单,那就是她当时已经看不到“希望”,看不到“胜利”了。 1991年,这已经是她被捕的15个年头了,在漫长的岁月中,她已经看不到任何希望,又加上疾病的折磨,使她终于不想再继续活下去了。 对于江青的死,当时中国报刊所发内容少之又少,至于其中原因,则基本没有涉及。 不过,上海的《解放日报》中,却发表了一篇名为《江青为何自杀》的文章,作者是杂文家何满子。 这篇文章指出,江青自杀存在“种种动机”、“种种情况”,但绝对没有“畏罪自杀”。 因为就给她的处罚来说,已经是非常宽大了,如果是畏罪自杀,那她早该在公审前就动手了。 她自杀的原因只有一个,那就是——“大势已去”,她“往昔天堂梦已彻底破灭,等了十年,没指望了,于是了此残生。” 在文史君看来,此种说法应该最为贴切。 江青之死,使人们不由得想起当年她“鼎盛”时期对张玉凤说的那番话: “将来我是准备杀头、坐牢的,这个我不怕。也可能不死不活的养着,这个难些。” 事实证明,1991年时候的她,已经厌倦了这种“不死不活地养着”的日子,或许在几番痛苦的纠结之下,终于横下心来,结束了这样的日子。 美文摘抄网 http://www.zhaichao1.com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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